分類
參政 國際消息 性別議題 美洲

一封媽媽給兒子的信,為美國女性投票權踢進臨門一腳

一百年前的8月18日,美國爭取女性選舉權終於成功,關鍵是一位母親寫給兒子的信。

1919年,決定美國女性是否能夠擁有投票權的「美國憲法第十九號修正案」正式提出,聯邦參眾兩院均通過該案,但美國憲法明文必須有超過四分之三的州批准才生效,一直到了1920年夏天,批准的州數只有35個。

但這一年的8月,一封信改變了歷史,讓田納西州成為關鍵第36州。

當時修正案在眾議院卡關,96位全男性的眾議員,贊成女性投票權者會在西裝外套別上黃玫瑰,反之則是紅玫瑰,在兩輪投票結束後,竟都是贊成與反對48-48平分秋色的僵局,也就是說,只要有一人倒戈,局勢就會翻盤。

來到第三次投票,年紀最輕僅24歲的議員Harry T. Burn外套裡放著母親Febb Burn那天早晨寄到的一封信,Febb Burn受過大學教育,一天要讀三份報紙,認為自己的才智能力完全與男人平起平坐,她在信中寫道「支持女性投票權吧!別猶豫了。我聽了Candler的演講,實在讓人痛苦,……希望你作個好孩子。」

Candler是Harry T. Burn政途上的導師,也是主要的女性投票權反對者,他認為贊成的人都是低階、無政府主義者,並警告如果讓女性擁有選舉權,那黑人也很快就能擔任公職。

因為媽媽的信,Harry T. Burn取下了紅玫瑰,在最後一輪改弦易轍投下贊成的一票,讓田納西成為完美的第36州,為美國女性爭取投票權的歷史翻開新頁。

一百年過去了,不分男女、種族、貧富,人人都應擁有選舉權的想法基本上已為普世價值,但世界上仍有部分國家女性的選舉權受限制。在參政路上,女性參政所承受的壓力與阻撓,還是遠高於男性,從工作與家庭如何兼顧、是否婚育到服裝氣質等,仍被社會的「期待」高度箝制,即使在性別平等處於亞洲領先地位的台灣也是如此。

百年前的一封信作為改變歷史的臨門一腳,有其偶然與幸運之處,現今的我們,仍然必須警醒著一起為更平等的社會持續努力,只有努力扎根,才能讓偶然成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