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凱俐說,很多跨國同志伴侶要留在台灣,若不是最頂尖、最優秀專業是不能留下來,好像台灣只願意「招收」很厲害的同志伴侶,若妳「不小心」認識異國伴侶,記得一定要找很厲害的,「但愛情不是妳一定要跟哪個階級」,如果只有醫生、律師身分就沒問題,這非常不公平。
伴侶盟祕書長簡至潔說,大法官釋憲真諦是婚姻自由,要不要結婚及與何人結婚沒有限制,但很遺憾這次同婚專法沒有配套,如果跨國同婚要成立,要依照各該國法令,但全世界只有26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跨國同婚是婚姻自由也是基本人權,很多跨國伴侶是長期生活在台灣,重點不該是他們的國家承不承認,而是他們生存居住的國家台灣承認。
伴侶盟聚集了一群跨國同志伴侶,希望能透過分享他/她們的故事,來讓社會更理解跨國同志伴侶的處境。
📚[伴侶盟跨國伴侶權益小教室]
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第1項前段規定「婚姻之成立,依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因此,當台灣允許同志結婚,可是另一半是來自不允許同婚的國家之時(目前世界上僅有26個國家允許同婚,其他尚未法制化),會因為外籍一方被視為不符合其本國法之婚姻成立要件,而有問題。至於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第1項但書雖規定「但結婚之方式依當事人一方之本國法或依舉行地法者,亦為有效。」不過,這個但書是在講結婚的方式(例如儀式婚或登記婚等等),而不是婚姻的成立要件,法律上是兩個不同層次的概念。
📝伴侶盟目前正在募集「跨國同志伴侶大合照」—用故事與照片感動社會,歡迎大家來一起讓跨國同志伴侶的權益被看見,活動詳情如下:
https://www.facebook.com/368820985964/posts/10156035275720965?sfns=mo
〔2019.03.24/ 蘋果日報/洪敏隆〕
行政院訂定的同婚專法《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在台灣有數百對跨國同志伴侶想要結婚仍受到限制,對許多跨國同志伴侶來說,每3個月居留後分開,承受的不只是經濟壓力,更擔心「沒有機會再見面」的情感壓力,今年38歲馬來西亞籍的阿唐,3年前不顧其他小10多歲的同學眼光來台灣念書,只為了跟台灣伴侶凱俐生活,阿唐說,她想要留在台灣沒有別的原因,「只因為這裡有凱俐」。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對於跨國同性婚姻,必須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46條規定,需要跨國同性伴侶兩國同時承認同志婚姻,婚姻才能成立,但目前全球只有26國開放同志婚姻,這使得在國內每個禮拜五伴侶盟舉辦跨國同婚伴侶聚會,每次超過百隊的伴侶聚會都是眼眶紅,忍不住大哭,每次拿到的居留簽都很珍惜,因為還有3個月相聚,卻不知道還有沒有下一個3個月。
在馬來西亞原本從事機械繪圖工作的阿唐,與在台灣開一間小型出版社的凱俐是在網路論壇認識,原本各自有伴侶的她們,因為凱俐與原本女友分手,阿唐安慰情傷的凱俐而互生情愫,起初的遠距離戀愛,阿唐至今仍保留凱俐寫給她的每一封信,或是馬來西亞面臨空污霧霾,口罩缺貨時從台灣寄來包裹並提醒注意的小紙條,凱俐對她的好,也讓阿唐決定永遠留在她身邊。
阿唐原本想以觀光簽證來台,可以延長就能在台灣待180天,但拿到簽證時上面竟註記「不得延長」讓她很崩潰,但只要有各種資源可以來台灣都願意,只為了想要跟凱俐生活,因此2015年雖然已經35歲,在家人支持下,專科畢業的她決定辭掉馬來西亞工作,到台灣就讀大學觀光系。
凱俐說,她自己雖然創業,但經濟收入並不高,沒辦法住很大房子,兩人住在一間小雅房,而且因為要放工作桌,沒有太大空間,只能擠在一張單人床,但阿唐沒有嫌棄,讓她很感動。因為她爸媽身體不好,她想要事業穩定後可以回宜蘭就近照顧父母,卻想到若回宜蘭,阿唐最後得回馬來西亞,兩人距離更加遙遠會更煎熬。
對於同婚專法仍限制跨國同婚,阿唐感傷說,現在唸大三的她,畢業後都40歲了,跟其他20幾歲畢業的同學相比,「會有公司願意請我留在台灣嗎?」,但她打算繼續唸研究所,期盼以後工作可以多一點機會,可以留在台灣。
阿唐感傷說,因為上一段戀情對象也是台灣人,她所賺的錢幾乎就在往返台灣的機票跟住宿,這是遠距離很現實的經濟壓力,這幾年她耗盡各種資源可以跟凱俐生活,雖然不錯她很滿意,其實背後是因為有整個家人支持,至今70歲媽媽還在賣麵,只為了供應她在台灣求學生活,讓她非常不捨也非常難過,很多人覺得台灣有什麼資源,讓她想要留在台灣,不,「只因為這裡有凱俐」。
凱俐說,很多跨國同志伴侶要留在台灣,若不是最頂尖、最優秀專業是不能留下來,好像台灣只願意「招收」很厲害的同志伴侶,若妳「不小心」認識異國伴侶,記得一定要找很厲害的,「但愛情不是妳一定要跟哪個階級」,如果只有醫生、律師身分就沒問題,這非常不公平。
伴侶盟祕書長簡至潔說,大法官釋憲真諦是婚姻自由,要不要結婚及與何人結婚沒有限制,但很遺憾這次同婚專法沒有配套,如果跨國同婚要成立,要依照各該國法令,但全世界只有26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跨國同婚是婚姻自由也是基本人權,很多跨國伴侶是長期生活在台灣,重點不該是他們的國家承不承認,而是他們生存居住的國家台灣承認。
簡至潔說,對跨國同婚來說,居留是最重要,目前幾乎都用觀光簽出境,3個月出境一次,不只造成感情生活不安定,經濟上也是非常大負擔,很多跨國同志生活的每一天,跟有沒有結婚是有很大差別,他們每天視訊,超越時差超越距離的困境,每天出外吃少一點,只為了下個月又要飛了,每一刻相處看似都很浪漫,背後是辛酸的,因為不知道何時會被拆散。
簡至潔說,對跨國伴侶來說,拿到居留簽會覺得還有3個月,同時卻也徬徨不知道還有沒有下一個3個月,若不是高階工作者誰能夠承受?若沒有平等對待,對人的尊嚴是很大侵害,希望行政院對同婚釋出善意同時,也能看到跨國伴侶希望被平等相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