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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消息 性別議題 性平教育 相關論述 美洲 親權與離婚 跨性別 / 雙性人

一位雙性人準媽媽的故事讓我們了解性別真的很多元

「性別天生」這說法通常預設:一個人的性別究竟為何,在出生時就由其生理上、外觀上的性別特徵決定,不會再有任何變動。同時,它也隱含另一個假設:一個人的生理性別和性別認同是同一件事。對多數人而言,這些假設是無庸置疑的概念,然而,一位美國女性的人生經歷告訴我們,「性別」比我們所以為的更複雜、更豐富。
 
18歲的 Mikey Chanel 具有男性的外生殖器,出生後一直被視為男孩撫養;事實上,她內心始終認為自己應當是個女孩。13歲時,Mikey Chanel 先是自認為同志並向他人出櫃,並且持續探索自己是否為跨性別。直到去年,Mikey 在如廁以及性行為之後,感覺身體不太尋常,前往醫院接受檢查,才知道她的體內存在著女性生殖器官,且具有受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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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議題 親權與離婚

測不到等於不具傳染力! 她染愛滋十年自然產下健康胎兒

伴盟評論:

U=U(undetectable= untransmittable)
在世界愛滋日的前夕,我們再次複習U=U這個重要概念。

依照最新醫療資訊,愛滋感染者接受治療後,只要血液中測不到病毒量且穩定長達6個月以上時,就能100%預防透過性行為的途徑傳染給他人,也就是「測不到等於不具傳染力」。
報導中的個案就是一位愛滋感染者,她在穩定控制下順利產下健康寶寶,她的先生這幾年的定檢結果也一直是無感染。
HIV早已不是1980年代那個聞風色變的疾病,而是一種慢性病,只要吃藥控制就能夠一輩子不發病,也不影響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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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消息 收養 / 人工生殖

女同志適用人工生殖在法國會獲首勝 後續有難關

[伴盟評論]
法國反同組織過去積極阻擋同婚,不過同婚上路後,他們也心知肚明勢不可反,因此將戰場移至人工生殖議題。法國反同團體現在上街抗議人工生殖開放同志適用的人數比起當年反同婚,動員力也是大幅下降。
密切關注後續的國會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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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教育 打造家庭 收養 / 人工生殖 親權與離婚

「我是男同志,我接住了差點被生母打掉的孩子」他用最真摯的愛,證明當同志的小孩多幸福

伴盟評論:

「那年他才23歲,把差點被別人打掉的孩子,從天堂邊緣一把拉了回來。」

2013年,伴侶盟舉辦「多元成家連署理由」徵故事的活動,報導裡的主人翁Andy當時就有來信,時隔6年,他再度來信,表示想在台灣同婚通過,但卻不允許同志共同收養小孩的這個當下,來分享他怎麼把孩子帶大的,證明不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只要有心,一樣都能把孩子好好拉拔長大。❤️

#只有自己的觀念錯誤
#才會教壞帶出來的孩子
#同志共同收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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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性別 婚姻平權 性平教育 收養 / 人工生殖 民法VS專法 相關論述

婚姻平權:什麼是可能的、最理想的版本?

許秀雯/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從今年十一月立院出現三個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版本開始,包括美國、英國、日本、法國、新加坡等多個國際傳媒記者都在採訪中直接問過我,三個版本的差異何在,以及我個人最偏好與最支持的是哪個版本?

這不是三言兩語能夠完整回答的問題,而 12月26日立院審案在即,目前確定了蔡易餘委員提出的民法「同性婚姻」專章草案將與其他三個版本併案審查,謹以此文分析四個版本的差異,藉此說明我心中最理想的修法方式與內容,針對四個法案版本分析如下:

一、尤美女委員版(下稱尤版)

尤版全文共五條,其中有兩條旨在拉齊男女訂婚、結婚年齡的差距(許版、時力版亦有相同之修法)。另外三條,一條修改972,把婚約的「男女」改為「雙方當事人」,但其他民法親屬編中父母、夫妻等異性戀中心的法律稱謂,全數予以保留1。另一條提出「收養反歧視」原則,最後,最關鍵但也引發若干重大疑問的一條是新增的第971-1條。

尤版第971-1條規定「同性或異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第一項)同性或異性配偶與其子女之關係,平等適用父母子女權利義務之規定。但本法第1063條以異性配偶為限。(第二項)」

第971-1條劃分同性與異性配偶,用一「平等適用」概括條款處理同性配偶的權利義務、父母子女權利義務,並明文排除同性配偶適用民法第1063條婚生推定的可能性。這樣做可能有什麼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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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 相關論述 通姦除罪

【QA時間】三法一起推,又支持廢通姦罪,不會增加「婚姻平權」的難度嗎?

文/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 (摘錄自 2012.12.11伴侶盟答客問)
有人認為廢除通姦罪社會家庭會大亂,讓同志結婚是基於平權,不應該把廢除通姦罪放入討論。其實世界各國還存有通姦罪的國家反而是極為少數的,已經廢除通姦罪的國家(例如:德國、日本、中國),人們並不會因此就特別容易外遇,反而是台灣和韓國還存有通姦罪,但外遇偷情的行為顯然屢見不鮮,也就是說,通姦罪的存在和人們是否會偷情其實沒有必然關係。至於,伴侶盟為什麼認為應該要廢除通姦罪,請看伴侶盟支持廢除通姦罪的理由
立法順序應該先推同性婚姻再提伴侶制度比較容易獲得成效,其實也是見仁見智。伴侶盟認為,若僅推動單一制度改革法案,無論是先推同性婚姻,或先提伴侶制度,都有可能難以避免另外某些明顯的負面結果,因此唯有一次將「理想目標」同時推出,才有可能清楚闡述伴侶盟「自由戀愛、平等成家」的理想,也才有可能爭取到社會各界更廣泛的支持。
立法成功(並且在短時間內快速成功)絕對是伴侶盟的理想,但立法過程也是社會改革的過程,我們希望伴侶盟的立法行動不只是法律上的變革,而且是社會意識的變革,不只是要求婚姻平權,而且是重新審視現行婚姻制度對人民親密關係實踐的影響,並且提供可行的路徑,讓人民的親密關係更容易朝向民主協商的發展。伴侶盟推出三胞胎的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不只是為了同志朋友得以平等結婚,更重要的是維護台灣多元家庭的成家權利,把家庭的定義權從國家律法中鬆綁交還給人民,由人民自主決定何以為家,誰是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