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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反同專法藍綠都有立委簽了 明天將送案處理

伴盟評論: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公投第12案施行法》,今日(3/4)上午大動作在立法院穿梭進行遊說。據媒體報導,不管藍綠立委都有人參與連署,然而伴侶盟夥伴經與若干委員確認後發現,有委員表示根本沒有連署,有委員表示不知情,也有委員私下表示是挺婚姻平權的。

事實上,目前這部草案尚未送到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最快也是下周二才會排入議程,所以這些已連署的委員們都還有時間可以撤簽。

至於明日(3/5),立法院將會針對行政院提出的同婚版本進行一讀,民進黨團希望能逕付二讀,縮短戰線,速戰速決;而親民黨團已宣布會提出異議,但以執政黨在立法院的多數席次,如果有動員黨籍立委的話,親民黨的異議應該就沒機會了;至於國民黨的動向,則可能會依照明早黨團大會的討論結果做出決定。

若政院版本沒能成功逕付二讀,則會進入司法法制委員會進行討論與審查,請大家密切關注接下來的立院過程。

同性結婚註記轉登記 內政部:系統已備好

伴盟評論:同婚登記,內政部準備好了!接下來要守護的,就是立院三讀通過的版本,必須是婚姻,而不是反同主張的「非婚姻」的結合關係!ㄧ起加油!

同婚專法草案 26日立院程委會可望通過

伴盟評論:今26日,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已將《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排入下周二(3/5)院會議程中,草案最快下周通過一讀。

據中廣(2/25)報導,國民黨團表示,他們希望能在委員會透過充分討論,讓社會了解條文內容;民進黨團則表示,希望一讀完後接續逕付二讀。

若院會出席立委全無異議,法案便會一讀通過,接著可能是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或是經出席委員提議,及20位委員連署或附議,並經多數表決,便可跳過委員會審查程序,直接送進「二讀會」(逕付二讀),大幅加速立法腳步。

至於具體的草案內容,在立法院二讀前仍有變數,還請大家密切關注。

⛹‍♂法案進入立院後,怎麼走?:http://bit.ly/2NjXXoD

走過荊棘,一起邁向一個更平等、更美好的台灣

–伴侶盟對行政院《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的回應 2019/2/21

21日上午,行政院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共以27條條文保障同性別二人締結婚姻關係及相關權益,以下是伴侶盟初步分析與聲明: 首先,我們肯定這部法案秉持釋字748的精神並沿用大法官對於「婚姻」的定義,明定以本法平等保障「同性別二人之婚姻自由」。這部法案名稱相當不同於過去的立法慣例,但我們理解,這應是行政院團隊基於政治折衝,企圖降低爭議所做的努力。

蔡易餘版同性婚姻草案越補越大洞 別來亂

潘天慶/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

歷經兩次公聽會後,在12月26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續行審查三份婚姻平權草案前,民進黨蔡易餘委員的草案(下稱蔡版草案)火速通過一讀並加入26日的審查。但筆者認為蔡版草案不僅在婚姻平權之路上大開倒車,法律適用也不甚明確,有錯亂之虞。

《民法》親屬編目前有七個章,蔡版草案新增第八章,章名為同性婚姻,共有三個條文即1137條之1至之3。就筆者觀察,1137條之2稱婚姻、父母子女、監護、扶養、家、親屬會議,可能指《民法》親屬編的章名,亦即同性婚姻準用親屬編第二至七章全部條文,第一章通則沒有準用。另外,依蔡版草案第1137條之2的說明,繼承編不在準用之列,同性配偶間的繼承似應依1137條之3平等適用繼承編的規定。

婚姻平權:什麼是可能的、最理想的版本?

許秀雯/律師、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從今年十一月立院出現三個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版本開始,包括美國、英國、日本、法國、新加坡等多個國際傳媒記者都在採訪中直接問過我,三個版本的差異何在,以及我個人最偏好與最支持的是哪個版本?

這不是三言兩語能夠完整回答的問題,而 12月26日立院審案在即,目前確定了蔡易餘委員提出的民法「同性婚姻」專章草案將與其他三個版本併案審查,謹以此文分析四個版本的差異,藉此說明我心中最理想的修法方式與內容,針對四個法案版本分析如下:

一、尤美女委員版(下稱尤版)

尤版全文共五條,其中有兩條旨在拉齊男女訂婚、結婚年齡的差距(許版、時力版亦有相同之修法)。另外三條,一條修改972,把婚約的「男女」改為「雙方當事人」,但其他民法親屬編中父母、夫妻等異性戀中心的法律稱謂,全數予以保留1。另一條提出「收養反歧視」原則,最後,最關鍵但也引發若干重大疑問的一條是新增的第971-1條。

尤版第971-1條規定「同性或異性之婚姻當事人,平等適用夫妻權利義務之規定。(第一項)同性或異性配偶與其子女之關係,平等適用父母子女權利義務之規定。但本法第1063條以異性配偶為限。(第二項)」

第971-1條劃分同性與異性配偶,用一「平等適用」概括條款處理同性配偶的權利義務、父母子女權利義務,並明文排除同性配偶適用民法第1063條婚生推定的可能性。這樣做可能有什麼問題呢?

一位小學老師的心聲:為了下一代,切莫立專法

劉芳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監事

我任教於小學,在我的成長經驗裡,性別認同從來就不是問題,因為我是主流異性戀社會的一員。教書第三年,學生回來找我,說國中輔導老師沒收他的交換日記,發現他喜歡男生,還告訴他爸。他們連番「鼓勵」他參加走出埃及教會的「矯正課程」,他既害怕又瀕臨崩潰。我受基礎教育的背景,是個老師談到你的身體器官與功能會請你回家「自學」的年代,封閉的可怕,所以更遑論當時根本還是禁忌的同志教育。當時我的害怕不亞於我的學生,不是因為他愛男生,而是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怎麼幫助他。所以只能笨拙的摸索,陪伴,在他要去教會的時候,利用老師的身份把他約出門,讓他逃過一劫。幸好,故事最後的結局是爸爸也只能接受。

說到底要感謝他的輔導老師,爸爸才能在他國中的時候就認識真正的他。我常常問自己,如果能再早一點呢?如果能讓他像其他孩子一樣,在那個滿心期待長大,隨時隨地都熱切學習又充滿好奇的年紀裡,沒有孤單一個人,在無數個夜晚否定自己,驚恐擔憂,不解與害怕,沒有孤單一個人,在無數個早晨需要堅強偽裝,那該有多好?我希望我的學生能和我一樣。

【秀姨龍捲風】婚姻平權,拒絕專法:別讓平等變成次等!

[2016年12月4日/youtube/伴侶盟TAPCPR]

反同組織全台串連,一會兒說要公投,一會兒說「什麼法都不必修」,另外也有反同勢力與主要政黨互通聲氣,擬提「同性伴侶法」。

這些不同的主張其實都是為了阻擋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的審議,即使今年12月底婚姻平權法案能順利送出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過程中或後續各黨還是可能有委員提出特別法版本,我們要如何應對,才能一舉打趴專法幽魂,實現婚姻平權?思想決定行動,行動決定命運。為什麼應該拒絕特別法(專法)?請看秀姨龍捲風!

我是聯合國雇員:你要反同,請別曲解支持平權的聯合國決議,替自己背書

[2016.12.01/換日線/Jack Huang]

LGBTI+ 議題最近在台灣引起大量討論,在國際場域裡,也悄悄的上演了一場角力戰。誠然不可否認,仍有許多國家/專家反對提供同志族群相關的保障與平等的權利,但在上週(11/21)的聯合國大會上,支持方的主流聲音再次拿下一城,希望為全球 LGBTI+ 爭取應有的權益。

上週大會的具體結果是:聯合國基於「阻止因為性取向與性別認同所造成的歧視甚至暴力問題」,於第三委員會(註一)下設立「獨立專家」(UN expert)一職,其有權出訪世界各地,對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等議題,提出觀察報告和採取必要措施(包含敦促政府執行具體政策),同時他也接受個人或團體的申訴,防止一切直接與間接的歧視。

聯合國已於本月稍早指派 Vitit Muntarbhorn 教授擔任此職,Vitit Muntarbhorn 為泰國朱拉隆功大學國際法教授,同時任職過許多人權組織與 NGO 團體。

Make it happen, would you?

莎莎/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

寫在第二場公聽會之前,聽著Ella Fitzgerald的《It’s only a paper moon》,當她唱到: ” It’s a Barnum and bailey world Just a phony as it can be But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