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許秀雯
文:華正函/編審:許秀雯、黃尚卿
伴盟評論:
同志與跨性別在職場遭受歧視早已不是新聞,伴侶盟的法律諮詢服務每年都接到數位當事人求助,無奈的是,只有少數當事人有足夠的條件與勇氣為自己伸張權利。期盼高雄市勞工局不只公正調查,並應主動協助遭歧視的當事人,避免當事人因為害怕撤回申訴。
伴盟評論: 伴侶盟認為工作場所的性別平等,包括不該以刻板性別印象作為強制性的服儀要求,因此,男警蓄長髮實在不該作為被申誡處罰的事由!
密切注意本釋憲案的發展!
伴盟評論:這則去年6月加拿大最高法院做出的判決,明確認定保障「同志平權」比「宗教自由」重要,不禁讓小編聯想到現在正躺在立法院等待協商的院版同婚草案🧐
院版草案第26條規定「任何人或團體依法享有之宗教自由及其他自由權利,不因本法之施行而受影響,仍得依法行使該等權利」。伴盟在法案出爐後第一時間的評論即指出該條文或許主要是宣示意義,但因其實質意涵不明,未來在解釋適用上也可能引發爭議,例如將來是否會因此影響同婚者在工作或教育等領域的權益,例如:宗教團體設立的相關機構,能否基於院版草案第26條而拒絕雇用或解僱同婚者?…等等。
事實上不同主體間所享有的各種憲法基本權在社會生活中本來就可能存在衝突(不是只有宗教自由與同志權益可能有衝突),而衝突果真發生時則需要進行個案認定,既然需要個案認定,實在沒有必要特地在同婚專法條文中畫蛇添足加上「宗教自由仍得依法行使」的條文,該條文在未來的具體個案中究竟應該如何解釋適用?實不無疑義。
[AMOLA/XFASTEST/2016-06-27]
為了慶祝一年一度的LGBTQ 活動以及公司的驕傲協會成立30 週年,蘋果在這個週末為員工發放了一個特殊版本的Apple Watch 彩虹配色錶帶和相關的iTunes 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