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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性別者多不願與跨性別交往,這是偏好還是歧視?

加拿大學者於2018年發表了一項研究(註),想知道人們跟跨性別者交往的意願。研究對近千位參加者發出調查問卷,詢問「你願意交往的性別」,而性別選項包括順性別男、女,跨性別男、女,或性別酷兒。結果,只有12%的參加者表示,願意考慮和跨性別者交往。其中,異性戀順性別者願意考慮的只有1.8%~3.3%,同性戀順性別者有11.5%~29%,雙性戀/酷兒/非二元中則有超過五成願意考慮和跨性別者交往。
 
2018年,英國新聞記者,同時也是跨性別女性的威洛比參加實境電視節目,在節目上和美國創作歌手吉納文聊天時,問他「你會願意和跨性別女性交往嗎?」當對方答「否」時,威洛比又再追問,「你會和女性交往,但你不願意和跨性別女性交往?」而吉納文則答「是」。這件事後續在推特上引發爭議。有些人認為,在擇偶對象中排除跨性別,是一種對跨性別的社會性歧視(非指法律定義下應受規範或處罰的歧視),然而另一派人則認為擇偶條件僅是一種個人偏好,與歧視無關。
 
首先必須注意的是,我們為什麼會有某些擇偶偏好,是值得好好檢視的。仔細盤點,我們對於「美」的想像,有很大一部份其實來自主流社會價值的建構。比方說女性就要瘦、嬌小,男性則應該高大、強壯、陽剛。不僅如此,主流社會的價值告訴我們,不符合這套標準的身體是不被欲求的。而現在網路交友平台興盛,各種排斥非主流身體的言論充斥,就容易形成非主流身體集體被排斥的現象。即使不容易在個人層面說這是歧視行為,這種現象也已經對擁有非主流身體及身分的人們造成負面影響。
 
再者,有些人會說他不是排斥跨性別者,只是對於性器官有偏好,或者考慮到日後繁衍後代,因此只能跟順性別交往。然而,這種想法可能也是源自於對跨性別的誤解。比方說,你可能很難在真正跟一個跨性別深入交往前知道他實際上有哪一套性器官,而且這其實也是他的個人隱私。然而如果你在那之前就因他是跨性別排除他,那你排除他真的是因為器官偏好嗎?同時,有些跨性別者也會在進行性別重置手術前,採取措施保留自己的生育可能,又或者他可能根本沒有進行手術。更何況,如果你不會因為一個順性別者不能生育就排除跟他交往的可能,那麼為什麼換成跨性別時卻會呢?
 
最後,可以再回頭看看原本的調查,會發現有過半的雙性戀/酷兒/非二元願意考慮和跨性別者交往。這代表甚麼呢?這有可能表示對自身性別有更開闊的想像或實踐之人,在擇偶的選擇上也就越開放、愈不自我設限。
 
擇偶決策的做成往往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沒有絕對的對錯可言。但既然每個人都值得愛與被愛,「學著認識並打破偏見」,恐怕是所有願意認真對待自身愛慾的人所必要踏出的第一步…
 
#讓愛自由
#不否定每一種可能
 
註:Karen L. Blair, Rhea Ashley Hoskin,Transgender exclusion from the world of dating: Patterns of acceptance and rejection of hypothetical trans dating partners as a function of sexual and gender ident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