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伴盟顧問 黃尚卿Annie
2020 年 12 月 30 日阿根廷國會通過墮胎法,使該國懷孕者在 14 週妊娠期間有權選擇中止懷孕。
阿根廷是天主教國家,在教會社群與保守勢力強烈反對多年之後,此次改革成功,是女性運動重要的里程碑。過去在沒有墮胎法的情形下,許多非自願、或被性侵的女性,因為沒有執行墮胎手術的合法醫療管道,只好使用鉤子、或其他秘方結束妊娠。這些方式往往造成傷害,甚至經常危及性命。而疫情期間,女性因為不得外出,遭遇家暴、性侵的比例大幅增加,非自願懷孕、進而自主流產的悲劇更常發生。
以支持性別平權聞名的阿根廷總統費爾南德斯(Alberto Fernandez)表示「每一年都有三萬八千人因為進行私下流產而被帶到醫院,從 1983 年以來已經有超過三千名婦女因而死亡。」,他於 2020 年底支持此法案,並認為墮胎法的通過,除了是女性權利、更是公民健康的重要進展。國會同時也同意了「千日計劃」法案,提供孕婦與未成年媽媽健康醫療照顧。
致力推動阿根廷墮胎法的當地草根女性運動「綠色浪潮 Green Wave」,不分年齡、宗教與背景,近年來不斷聚集、上街、倡議。尤其在 2018 年墮胎法案在國會被提出的時候,據報導有將近百萬的女性上街支持。「Green Wave」的運動在阿根廷街頭成為浪潮,人們會綁綠色頭巾及其他相關飾品在包包或衣服上,表示自己支持女性自主權利,並認為這個表態是件引以為傲的事。
此浪潮也從阿根廷延伸至拉丁美洲其他地區,該區域有 70 %為天主教徒,墮胎權利多被宗教保守派否定。薩爾瓦多、尼加拉瓜、烏拉圭等國的婦女甚至可能因為墮胎而入獄。如今,阿根廷從一個墮胎權最緊縮的國家之一,在當地公民運動的浪潮下開放,對於整體拉丁美洲的婦女運動無疑是一劑強心針。
台灣於 1984 年制定《優生保健法》,該法有限度地承認墮胎權,允許懷孕者得以依照其身體、心理或家庭狀況選擇進行人工流產。然而,此法規定必須取得配偶同意,使許多存在家暴、性侵的女性無法選擇墮胎,否定了其自主決定權。其實在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CEDAW) 》第 24 號一般性建議中,即明確指出締約國不應因為懷孕者未能取得丈夫、伴侶、父母或衛生部門的同意,而限制其墮胎等保健服務。台灣已簽署 CEDAW 公約並訂有「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身為公約實施國,當然有責任履行相關之人權保障義務。
阿根廷作為拉美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在天主教教會的強大壓力之下,仍努力突破限制,實現墮胎合法化。台灣作為亞洲第一個通過同婚的國家,乍看平權進展優先於其他亞洲國家,細看卻可見刑法中仍保有墮胎罪,優生保健法第九條規定範圍外的中止懷孕,基本上仍被視為犯罪。
當我們自詡為視平權為重要價值的國家,消除墮胎限制的進展卻延宕多年,2020 年甚至還曾出現過兩個反墮胎的公投提案,可見台灣從法律到社會都離實質的平權還有一段距離。
我們相信,刑法應該是拿來規範犯罪者,不應留有懲罰無辜懷孕者的條文內容;優生保健法(此名稱有待商確調整)應是用來積極保障生產者權利,不應不當地限制懷孕者的自主決定權。期待政府相關部會正視上述兩法的問題、研擬修法,加快改革腳步,讓生育決定權回到懷孕者身上,還給人民完整的身體自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