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盟評論]
很欣慰本案勞保局不上訴!畢竟是我國政府長久以來對同志伴侶保障不足、違憲所造成的虧欠,如今總算對個案中已逝者與生者有ㄧ點點的彌補。
我們會密切關注其他類似案件的進展,希望能透過行政和司法,做到某程度的LGBTI轉型正義!
[2019.08.14/公視/ 曹晏郡、莊志成報導]
胡勝翔的同性伴侶在2017年病逝,當時他以「配偶」身分向勞保局申請喪葬津貼被拒絕,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院審理結果出爐,判胡勝翔勝訴,勞保局必須核發津貼。
酷兒盟秘書長胡勝翔交往10多年的同性伴侶潘世新在2017年底過世,2018年1月,胡勝翔向勞保局申請喪葬津貼,因為當時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還沒通過,而被拒絕,胡勝翔提訴願被駁回之後打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則判決胡勝翔勝訴。
酷兒盟秘書長胡勝翔表示,「你沒有登記,那就是你沒有配偶身分。訴願被駁回、再到開庭審理,爭辯都是這樣,都是一直在這個部分。賠償對我來說不是重點,重點是我們有沒有身分問題。」 胡勝翔說,對他而言給付不是重點,法律的身分才是重點,「這部分比較是說,政府怎麼去補足過去那兩年空窗期的部分。」原本擔心會敗訴,規劃可能將聲請釋憲,現在判決結果出爐,他也稍微放心。
律師鄧傑表示,「應該說,同婚專法通過之後,第一次有法院承認同性配偶從釋憲後到立法前這個階段的權益應該受到保障。所以我們認為這個判決,值得肯定」。
律師團指出,本案爭點在於潘世新死亡時是否為胡勝翔配偶,也就是「同性伴侶註記」是否相當於「結婚登記」。台北地院認為應該要類推,適用748號解釋施行法規定,將釋憲後、立專法前2年渡期間的「同性伴侶註記」視為「結婚登記」,並準用勞保條例的「配偶」規定。
勞保局組長表示,「涉及到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還沒有施行前,相關的規範不足,所導致的法規適用的爭議,避免訴訟浪費,本局對於判決予以尊重,不提起上訴」。
針對判決結果,勞保局表示尊重,已決定不上訴,將依法處理。一般配偶要請領喪葬津貼,是按照平均投保金額計算,發給3個月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