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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投書:保護兒少?提告兒少?

[風傳媒投書/謝秉霖/2016-2-17]

2016總統及立委大選剛畫下一個句點,台灣出現了第一位民選的女性總統,這透露出了社會不再以生理性別做出先入為主的投票抉擇,而是以能力、領導力、影響力而決定票入何人。期許新政府能展現魄力,積極改革國會,推動各項法案、增進人民福祉,絕不能辜負台灣民眾的期望。

然而,這場大選,卻有一件不可思議的事件發生。

2015年9月,新興政黨信心希望聯盟成立,成員大多以基督教背景起家,我深深給予相當程度的盼望,希望這個政黨秉持著基督教博愛的精神,關懷社會上的弱勢族群,積極走入鄉鎮服務社會,傳遞信心、傳遞希望、更傳遞愛,補足現行藍綠兩黨的不足。但仔細觀察幾個月後,卻深深發現,其所造成的爭議似乎比正面回應來得多。

信心希望聯盟所發起的守護家庭公投,引起了支持與反對雙方相當大的論辯,更在社區、校園、教會裡造成一窩蜂的廣泛討論。出乎意料地,在短短一個月內便已達成第一階段的十萬連署,其成員的動員能力令人感到驚奇,其積極程度也值得嘉賞。但此公投卻也引其同志人權團體、執業律師、數位立法委員的大力批評。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林靜儀女士,在臉書上痛批,這份公投連署書疑似透過「得勝者文教機構」的志工教師在課堂中宣導及發放,更爆出公投書竟被當成小學的回家作業,老師將文件夾在聯絡簿中,並要求家長簽署這份文件後交回。有支持婚姻平權的家長問孩子老師是如何說明這份文件,小孩竟一字不差的轉述:「這份通知單就是要推翻同性戀結婚的」,還重複了很多次這句話「推翻同性戀結婚」。所幸有熱心家長向學校反應,校長同時也認為此事不妥,老師最終讓步,表明公投書已全數回收,並無寄出。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林靜儀女士,在臉書上痛批,守護家庭公投連署書疑似透過「得勝者文教機構」的志工教師在課堂中宣導及發放。(筆者提供)
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林靜儀女士,在臉書上痛批,守護家庭公投連署書疑似透過「得勝者文教機構」的志工教師在課堂中宣導及發放。(筆者提供)

然而,這並不是個案,也有許多網友紛紛提供相關資料:公司老闆要求員工填寫、幼兒園園長發放公投單給家長,愛心媽媽在校園值勤時宣導公投。網友提供的資料雖然有待商榷,但若屬實,在此種不平等關係的情形下,公投立書人究竟是自願填寫還是被逼迫?公投立書人是否有深入了解其公投書的意義及影響?我們並不得而知。由於風波不斷,信心希望聯盟隨後也聲明,若真有非自願填寫的事件發生,來電總部即可銷毀。

但有爭議的事件並不僅此而已,信望盟在選前大肆發起訴訟,而我就是被檢舉人之一。

2016年1月6日上午,我收到了來自台北市大安分局的通知書,要求我在1月14日親自偕同監護人到警察分局說明,經詢問員警後,竟僅因我檢舉「谷阿狗」(信心希望聯盟支持者)的影片,並在其底下留言:「很辛苦欸,我們還要重新檢舉你一次」,為此事由要求我離家數百公里說明,第一次收到警局傳喚深感憂慮,因此我便求助於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許秀雯律師及其律師團,便發現此案疑點重重。

2016年1月6日上午,作者收到了來自台北市大安分局的通知書,要求他於1月14日親自偕同監護人到警察分局說明。(筆者提供)
2016年1月6日上午,作者收到了來自台北市大安分局的通知書,要求他於1月14日親自偕同監護人到警察分局說明。(筆者提供)

疑點一:被傳喚人為未成年少年,應受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

筆者尚未年滿18歲,依少年事件法第14條:「少年保護事件由行為地或少年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少年法院管轄。」因此,台北市大安分局並無權傳喚我,若有到場說明必要也是由管轄地的法官或調查官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1條發傳喚通知書。而警方辦案在通知書上更明確記載:「請協同監護人到場」,但在辦案過程中,卻忘記未成年者受少年事件處理法保護?

警方的處理不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簡言之,少年事件與一般刑事偵查程序及處理機制不同,少年事件處理法是刑法及刑事訴訟法的特別法,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十八條規定(註1),法院、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於執行職務時,知有少年犯罪或虞犯行為,應先移送或報告少年法院,經少年法院的少年調查官調查及法官之審理結果,再依法分別情形處理。也就是說,少年事件採「少年法院先行調查審理制度」。

註1: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8條: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法院於執行職務時,知有第三條之事件者,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對於少年有監督權人、少年之肄業學校或從事少年保護事業之機構,發現少年有第三條第二款之事件者,亦得請求少年法院處理之。

疑點二:信心希望聯盟對此發出聲明,但其聲明令人百思不解

根據信望盟官方網站聲稱:「本黨向警方報案內容為針對遭人以各式先進及有計畫的網路攻擊,並非針對任何個人言論。」但筆者的電腦能力甚為基礎,僅具備基本文書處理能力,更無多餘經費購買「先進」儀器或使用「有計畫性」的網路攻擊,僅僅對於谷阿狗所製作的影片進行檢舉,表達自身的言論自由,因此,對於此子虛烏有、空穴來風的指控,實在承擔不起,而對於信望盟濫用司法機關,要求警察以違反比例原則的方式騷擾一般民眾,我感到相當遺憾。

正值期末考期間,首次收到警局通知單,造成我相當程度的恐慌,更嚴重影響準備考試的心情,其所造成的忐忑無可抹滅,身為兒少的一員,卻遭到以「保護兒少」為標語的信望盟提告,我不禁對於其標語,打了個大大的寒顫。

而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許秀雯律師也提出質疑,如果信望盟檢舉報案的是他們所聲稱的網路大量垃圾訊息攻擊或駭客行為,警方「調查」這位少年的方向何以是要求少年對於其網路留言與檢舉影片原因做說明,這裡頭的因果關係與必要性讓人存疑。伴侶盟律師團憂心的是警方不顧「少年事件處理法」對於未成年人的保護程序,僅因檢舉人主觀片面的要求就以查案為由傳喚與該盟不同立場言論的人民,讓無辜人民疲於奔命、不當地造成心理壓力甚至「白色恐怖」氣氛。這是為什麼我在知道此事後,選擇公開此事,以提醒公眾注意,也提醒公權力應注意法律規定並更謹慎地行使權力,以免淪為有心人打壓異議者的工具。

無獨有偶的是,更有許多支持婚姻平權的朋友,紛紛收到信望盟的警局傳訊通知單,台北市民眾徐育修上月31日於大同區太平市場,向正在拜票的信心希望聯盟台北市第一選區立委候選人吳俊德嗆聲,質疑對方在婚姻平權議題上之立場,卻遭其競選團隊以鎖喉方式強硬對待,最終吳俊德也報警處理。而檢警的辦案程序也出現重大瑕疵,在警察未持有拘票的情形下,直接上門逕行拘提,這不禁令人懷疑,少部分檢警是否淪為恐同打手?

最終,筆者想提出質疑,若今日各政黨都大肆提告,豈不是造成無辜民眾在心靈上的恐慌?生活在民主國家,絕不容許白色恐怖時期再現,免於恐懼的快樂生活,理當是每個台灣國民都該享有的基本權力。

同志許秀雯臉書發文「警察切莫淪為恐同打手」。(筆者提供)
同志許秀雯臉書發文「警察切莫淪為恐同打手」。(筆者提供)

*作者為花蓮高中學生,關心性別平權議題已有4年,期望能在校園中建立尊重、包容、友善的多元環境。(特別感謝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執行長許秀雯律師、伴侶盟律師團協助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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