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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 仇恨歧視 國際消息 性別議題 投書媒體

出櫃與告白一樣,都不能強求!

作者 伴盟專員 華正函

日本「一橋大學強迫出櫃事件」發生在 2015 年,一名男研究生向心儀的男同學告白,不料2個月後,被告白的男同學卻在幾位好友的聊天群組強行替當事人出櫃,且群組成員普遍對同志持負面態度,造成當事人身心受創,最後跳樓自殺。日前東京高等法院雖判定校方無賠償責任,但明確肯認「強迫他人出櫃明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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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 參政 國際消息 性別議題

泰國LGBT上街頭,爭取民主與平權

2020年夏天以來,受香港反送中運動的啟發,泰國民眾為追求民主與自由,展開了自軍政府執政以來最大的學運浪潮,這個大規模謀求憲政與社會改革的過程,LGBT 與女性主義團體都沒有缺席,甚至可稱為本次運動中亮眼的要角。

泰國受軍政府長期統治,上街頭或反抗政府必須承擔高度風險,處於弱勢的泰國的 LGBTQ 團體也因此更難有上街頭發聲的機會。而在本次泰國「自由青年行動」(Free Youth Movement)組織的帶領下,緊扣著反軍政府、謀求民主改革的運動主軸,各領域的社會改革也得以進入其中發聲,「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權利與正義基金會」(Foundation for Sexual Orientation and Gender Identity Rights and Justice)便指出,這是泰國LGBTQ族群史上首度有組織地出現在民主運動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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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 國際消息 性別議題 跨性別 / 雙性人

職場夠友善,LGBT員工才能自在出櫃做自己

現任路透社高層的蔡翔祁日前以跨性別身份出櫃,引起廣泛關注,她並將英文名改名為Gina Chua。在路透社網站上,管理職名單已將她的名字更改為Gina,並換上她的女裝照、簡介用「she」稱呼她。
 
Gina是新加坡人,在媒體界從業三十年,過去曾任香港《南華早報》總編輯。
她寫信告訴路透社所有同事,「我是跨性別,從今天開始,我將以100%的時間來生活和展示我所知道的真實自我。」並表示她已經歷過自我探索的旅程,而現在是時候該往前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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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 國際消息 地方進展 性別議題

衛生棉互助行動──免稅‧脫貧‧姊妹力量

文|楊佳嫻 (伴盟常務理事)
 
今年十月,上海的華東法政大學教學樓四處廁所外面都出現了「衛生巾(棉)互助盒」,提倡「拿一片放一片」,維持數量,供臨時需要的女性使用。至於互助盒不設置在女廁裡面,一方面是怕廁所內比較潮濕,影響衛生棉品質,另一方面,也表現出「月經並不羞恥」的進步意義。
 
此一「月經安心行動」很快擴散開來,由於十分切身、務實,短短一個月內,互助盒出現在三百多所中學與大學內。連帶的,關於打破「月經羞恥」,甚至進一步討論「月經貧窮」,也都成為熱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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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 仇恨歧視 國際消息 工作權 性別議題 相關論述

職場性騷擾帶來的精神傷害,應認屬於職業災害

日本行政機關日前於勞動事件調查中,認定一位公司女職員因遭受上司長期性騷擾而出現精神症狀,屬於職業災害。
 
該案女職員指訴:從 2018 年 1 月起,她的上司多次邀約她外出用餐、出國,也曾寄 E-mail 向她示愛,甚至一路跟蹤她到車站,導致她產生嚴重精神壓力,經醫師診斷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女職員雖然曾向該公司人事部門反應,但人事部門態度消極,僅稱上司對女職員並無肢體接觸,甚至曾稱女職員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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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 國際消息 性別議題 空間使用 跨性別 / 雙性人

女裝只能讓女性試穿?性別想像不該如此刻板


楊佳嫻/伴盟理事

上個月香港發生一宗跨性別女性遭受差別待遇的事件。事主許小姐已經完成性別重置手術,身分證亦標示為女性,當她前往知名女性內衣店購物,店員建議她購買回家試穿,有誤再來更換,但是店內設有試衣間,其他女性客人正在試穿。

 

許小姐表達不滿,店員說只有女顧客才能試穿,她詢問該店經理,所謂「女性」定義為何,並出示身分證,經理答稱須顧及其他女顧客觀感,無法讓「女性以外的人」使用試衣間。


生活被塞進二元框架中


事實上,幾年前台灣也發生過類似事件。某男性客人到某服飾店面,想購買女裝寬褲,店家卻告知不允許男性顧客試穿女裝。接獲抗議後,店家公開聲明,由於男女生理構造不同,男性內褲容易留下尿痕,因此女性顧客會很在意被男性顧客試穿後的商品。


此一聲明在網路上引發正反意見,贊成者認為店家顧慮不無道理,抗議者不應當「把平權無限上綱」;反對者則認為,試穿時又不會把內褲脫掉,而且女性的衛生習慣不一定就比男性好。


服裝時尚屢屢出現性別跨界之舉,也起用跨性別模特兒,可是一般服裝販售基礎框架仍為男女兩性,從百貨公司區分男裝女裝樓層即可看出。


以上述試穿事件為例,只根據「原」生理性別來想像服飾與形象,看似體貼照顧「生理差異」,反而把性別本質化,男性就是不乾淨、女性就是乾淨,以及跨性別女性不算「真正的」女性——但怎樣才算真正的女性呢?標準為何?一個「原」生理女性若因疾病或意外而失去乳房、卵巢或子宮,還可以被視為「真正的」女性嗎?


處在以二元性別框架來設計的日常生活中,跨性別者是最辛苦的。從宿舍、浴廁到購物,都可能因為不能被塞進二元框架而遭受質疑;同時,隨著社會認識與言論空間的打開,越來越多人願意面對、袒露、實踐自身真正的性別認同,促成多元性別文化的浮現,而相關的知識和思考,也應該成為我們的基本知能。


當「人」已經是個越來越有彈性、曖昧、流動的存在,「社會」還只能是一座單單設有男女兩個抽屜的櫃子嗎?


本文刊登於2020.10.2蘋果即時:https://reurl.cc/8nXl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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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 國際消息 婚姻平權

香港同婚訴訟一勝一敗:化整為零?避重就輕?

香港人吳漢林(譯音)與其同性伴侶在英國倫敦成婚後,於香港購置房產作為兩人的家,卻發現因其海外合法同婚不被香港政府認可,根據《無遺囑者遺產條例》,若在無遺囑情況下去世,其伴侶將不能自動繼承其財產。另外據《財產繼承(供養遺屬及受養人)條例》,同性伴侶還必需證明其過往在經濟上是完全地依賴逝世配偶,才能得到遺產。然而,異性戀卻不須立遺囑或提出證明,就能享有繼承配偶遺產的權利,因此提出司法覆核,主張上述法律構成性傾向歧視。香港高等法院於9月18日判決吳漢林勝訴,認為上開條例未能就異性伴侶與同性伴侶的差別待遇作出合理解釋,確實構成非法歧視。

然而就在同一天,同樣的法院、同樣的法官卻判另一件同性婚姻訴訟敗訴。

民間人權陣線召集人岑子杰,不滿與丈夫在美國紐約的婚姻,不獲港府承認,因此提出司法覆核。港府認為若承認其海外婚姻,等同在香港本地施行同性婚姻,會破壞現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法官則在判詞中指出,香港有許多政策、法律涉性傾向歧視,可就這些個別權利向法庭提出申請、挑戰相關帶有歧視性的政策或法例,然而本案並不是因特定政策或法例提出覆核,因而裁定敗訴。

對此,岑子杰痛批此邏輯無異於「你一舊叉燒斬十舊,十舊都可以賣畀你,但係你要我成條叉燒賣畀你,我唔賣」。

伴盟認為這一勝一敗,凸顯香港司法體系目前面對同婚議題的荒謬窘境,事實上誠如代表岑子杰訴訟的資深大律師潘熙所言,港府只認可海外異性婚姻,拒絕認可同性婚姻,這本身就是性傾向歧視。

確實,伴盟也認為,如為避免構成性傾向歧視而給予同性伴侶若干單點權利,卻又不願給予同性伴侶婚姻之名與相關完整權利的話,最終在法邏輯上難以自圓其說。

對照台灣,雖然我們已於去年通過立法允許同志登記結婚,但隔離式的同婚專法與異性戀民法婚姻相較,在若干重大的面向與權利上,包括 #跨國同婚 #共同收養 #婚生推定 #人工生殖 等則仍明顯有所匱缺不足,也因此,伴盟將持續透過司法訴訟、立法倡議與社會對話,促使台灣社會早日實現真正與完整的婚姻平權。

#一盤生魚片不會等於一條活魚
#平等無法分割零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