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即將上路的正式書約,沒有「同性」兩個字,也不會出現任何歧視性用語。」要去登記結婚的朋友注意,政府已更新結婚書約了~
其實結婚書約裡,大家要加上可愛的圖案,或是用彩虹印刷都可以,只要不動到、遮到文字內容,法律效力就不受影響啦~
今天總統蔡英文 Tsai Ing-wen 已經公布《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5月24
大家可以到這裡查詢法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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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台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日期: 108年5月17日 9:00-9:20
地點: 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
今天是立法院表決是否能如期通過同性婚姻的重要時刻,在表決前,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與由數百對跨國同性伴侶組成的「台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TTMEA, Taiwan Transnational Marriage Equality Alliance,簡稱跨同盟)在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共同呼籲立法院堅守「婚姻」作為底線,通過允許同性登記結婚的合憲專法;針對跨國同性伴侶權益,共同呼籲委員在表決時按下贊成票,允許跨國同性伴侶也能合法結婚,讓婚姻保障不只不分性別,而且不分國籍!
伴侶盟晚間回應修正版本:
伴侶盟理解這應是執政黨內部協調折衝各方意見後的政治決定,我們認為在明天的投票現場,表決戰的重心將從原本院版的第二條移至第四條,而在法律性質上依據最新修正動議,因同性二人所締結的關係是作結婚登記,因此性質上還是婚姻。
然而我們也必須鄭重指出,此種變動的風險在於,由於第二條會先表決,之後才會表決第四條,因此如果要這樣改,就必須確保第四條條文結婚登記的修正動議能通過,否則院版第二條的文字刪去了「同性婚姻」字眼,然後若第四條修正動議沒過,將導致整部專法沒有明文提及法律關係的定性也沒有明文特定相關登記是結婚登記,此將使專法所規範的法律關係性質產生疑義,屆時爭議只會擴大延燒,橫生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