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立法進程
伴盟評論:
同婚通過後,跨國同婚還是問題多多。
除了部分國家未能順利結婚,目前已經能合法成立的跨國同婚,暫時也拿不到英文版的結婚證書。
日前伴侶盟陪同在第三國結婚的同性伴侶至移民署申請來台團聚,在櫃台協商了好幾個小時,對方堅持不收件,不收件也不提供任何足以證明移民署不收件的公文證明,這等於是阻絕了人民進行後續司法救濟。
針對「單身證明」與「境外面談制度」,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特別強調應放寬標準,政府應考慮全面取消境外面談制度。
「以函釋做出暫行的行政措施,例如在同性性行為違法的國家中,提出單身證明做同婚申請,無異於向該國政府承認犯行,也許可以拿家庭證明或是身分證來證明單身狀況。」
「境外面談與機場面談是為了防止假結婚,但面談機制長期以來也遭人詬病,除有侵害人權疑慮,也無法完全杜絕假結婚。她認為應全面廢除境外面談制度,如果同婚卡在程序上,那就不是真的婚姻權。」
🔎 看懂跨國同性婚姻的一國四制: https://tapcpr.org/marriage-equality/international-same-sex-marriage
💰 支持伴侶盟,幫跨國同婚一把: https://tapcpr.neticrm.tw/civicrm/contribute/transact?reset=1&id=2
伴盟評論: 伴盟和許多跨國同志伴侶合作,持續與政府溝通尋求合適解套與配套方式中,請大家關注,並一起加油!
伴盟評論:
台灣通過同婚,打破了同性戀與同婚是「西方產物」的說詞,對中國的同志社群ㄧ方面帶來鼓舞,他方面也因兩岸在此議題及政治社會條件的巨大差距而感到挫折。不過許多中國的運動者,還是努力行動希望改變社會對同性戀的看法,提升社會接受度,以期促使中國政府未來能就此作出改革的回應。加油!
【希望政府保留同性伴侶註記制度】
5月17日台灣成功迎來同婚法制化,政府也頒布同婚登記的相關規定。然而,我們卻赫然發現,除了國人與未承認同婚國家人士可以辦理「同性伴侶註記制度」以外,同志伴侶都不能再去辦理註記了。
有些同志伴侶可以等到524這天登記結婚,但有些同志伴侶來不及等到這天。
例如:雖已註記為同性伴侶,但還沒得及登記,一方便已離開人世,或者註記為同性伴侶後一方發生意外變成植物人,不能為結婚的意思表示,施行法都來不及保障這些同志伴侶的權益,所以這部專法能不能溯及既往,就變得很重要了。
517那天伴侶盟 許秀雯 律師 受訪 表示將繼續為跨國同婚的權益努力!秀雯說:「今天我們要慶祝這個勝利,明天我們將繼續戰鬥!」
這篇文章介紹分析了伴侶盟2013年提出婚姻平權法案,成功打破社會沈默的經過,以及立法受阻後仍一路持續不懈,終於在2017年代理祁家威釋憲成功,奠定並鞏固了婚姻平權在台灣的立法運動與憲政民主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