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有是愛?教育部與衛福部網站傳達錯誤觀念
你能分辨對某個人是喜歡還是愛嗎?
點開教育部的「iLove戀愛時光地圖」網站,其中一項測驗為「是愛還是喜歡」,列出多個問題,包括「我很想獨自佔有他?」、「我願意為他做任何事?」、「他做任何事我都願意原諒他?」、「要忽略他犯的錯是一件容易的事?」、「當他心情低落時,我最重要的事是逗他開心?」、「他的幸福是我的責任?」
你能分辨對某個人是喜歡還是愛嗎?
點開教育部的「iLove戀愛時光地圖」網站,其中一項測驗為「是愛還是喜歡」,列出多個問題,包括「我很想獨自佔有他?」、「我願意為他做任何事?」、「他做任何事我都願意原諒他?」、「要忽略他犯的錯是一件容易的事?」、「當他心情低落時,我最重要的事是逗他開心?」、「他的幸福是我的責任?」
[伴盟評論]
誒,實在也沒那麼難懂或難教吧 (老師真的不用抱頭燒XD)
同性二人的結婚自由與性傾向平等權都是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更何況同婚專法已經三讀通過開始實施,所以同婚當然應該教,而且是好好教,小編認為至少要讓國中小學生充分了解:不同的性傾向,無論異性戀、雙性戀、同性戀都沒有高下之分,都是正常的,而即使同性戀、雙性戀是人口中的少數,我國憲法要求平等保障少數人的基本人權,禁止歧視。然後還有啊,台灣現在的法律也已經允許同性結婚啦!雖然過去很多反同婚的人說同婚會給台灣帶來各種「禍害」,但事實證明,那些憂慮並不真實。
作者/許秀雯(釋字748婚姻平權釋憲案律師、伴盟常務理事)2018/9因為工作的緣故,我經常接觸同志伴侶。在不久前的某次法律諮詢中,一對男同志伴侶向我表達憂心:「我們的孩子逐漸長大,即將要去上幼兒園了。可是我看市面上很少有繪本提到同志,平常我們買得到、可以講給他聽的兒童故事,絕大多數都是傳統的『王子與公主』,我有點擔心,這樣他要怎樣理解兩個爸把的關係,如果遇到外界不友善,也很怕他受到傷害⋯⋯」當時,我很快搜尋了一下腦海中的兒童繪本,發現與多元性別有關的中文繪本真是少之又少,而許多我說得出來的繪本往往只有外文版,還沒被引進台灣。因此當我接到青林出版社要把《國王與國王》這本有趣又可愛的繪本引進台灣的消息時,心裡好驚喜。我想,在大法官做出釋字748號後,婚姻平權可望即將在2019年法制化,這本書來得正是時候(簡直就是釋字748的兒童版教材嘛)。被女王媽媽逼著要跟公主相親結婚的王子,對媽媽坦承以告:「⋯⋯不過我必須先跟你說,我從以前就對公主不是很有興趣。」因為這樣,王子「相」遍各國公主,都沒有心動的感覺,結果是對陪某位公主妹妹來相親的另一位王子一見鍾情。最後,原本一心想要王子和某個公主結婚的女王,不但允許王子「做自己」、尊重他的決定,還很感動地參加了這場王子與王子的婚禮,王位後繼有人(買一送一),女王也終於可以安心退休啦。有些人可能以為小孩子應該沒辦法理解同志或婚姻平權這樣複雜的事情吧,其實,接觸與理解同志並沒有年齡限制,但若要跟小朋友解釋或討論,自然要用他們的年紀可以了解的語言與方式,《國王與國王》正好做了一個很好的示範,這繪本不但巧妙帶出「同志」與「婚姻平權」的概念,更用超級直白幽默的方式,提醒每一個渴望幸福的人:愛不能勉強(繪本裡的王子若和公主結婚會快樂嗎),更不是「控制」(女王媽媽最後的表現是個好典範),能夠注意做到這兩項,愛會是最好的事。
在孟加拉,跨性別者很難逃脫的貧窮路徑是這樣的:因身份遭同儕霸凌而被迫輟學,輟學後因無力維生只能上街乞討,或在婚禮上表演歌舞,如果想要穩定一點的收入,除了性工作外別無選擇。即使官方早在2013年承認「第三性」的存在,但跨性別群體的社會地位仍舊邊緣、弱勢。
新加坡教育部因干涉跨性別學生的荷爾蒙療程(HRT),遭網友熱議撻伐。
Ashlee 是名跨性別女性,她向學校遞交性別不安診斷證明,並在家人支持下,計劃滿 18 歲開始接受 HRT。不料教育部要求醫師停止開出轉診HRT信,並規定在未通報的狀況下,醫師不得讓學生進行 HRT。據悉,校方更要求 Ashlee 剪短頭髮、穿男式制服,若她執意做 HRT,因外貌改變而「不適合穿男式制服」,將以退學來處分。
你是否有留意過各種申請表、履歷表、報名表上,通常都必須填載「性別」呢?
據日本朝日新聞於去年 12 月的統計,為了保障性少數者的權益,日本 41 個都道府縣於近五年內都已經廢除了高中申請入學報名表中的「性別欄」,而就日本企業常用的制式履歷表,也在NGO團體的呼籲之下,部分企業也逐步廢除性別記載的要求。
作者:潘天慶律師(伴盟常務理事)美國一名女跨男之跨性別者Gavin Grimm,其就讀中學時,於2014年底遭到學校否定其性別認同為男性,並禁止Grimm使用男廁、拒絕更改學籍資料及製發登載Grimm為男性之成績單,Grimm因此對學校提起訴訟,主張學校違反教育修正案第九條及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平等保護條款,案經維吉尼亞州東區法院判決學校敗訴,學校之上開政策違憲並侵害Grimm依其性別認同使用廁所之權利後,學校上訴,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於今年8月間,以2比1之票數(共三位法官)決定維持原判,仍肯定跨性別者有權依其性別認同使用廁所。Grimm案之始末以及判決理由,均足為我國法院或教育當局借鑑,這是因為今年6月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才剛做成判決,認定1964年民權法第7章的「性別」歧視禁止,應包含「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歧視,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旋即在Grimm案中援引上開意旨,駁斥學校所謂「性別係指生物性別」之論點。而在我國,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條第6款已就「性別認同」有所規定,第12至14條也規定關於學習環境與資源,不得有性別、性別認同、性傾向、性別特質之差別待遇。則舉例言之:一個出生時登記為女性,自我認同亦為女性之順性別學生,可以使用女廁及住女生宿舍,則一個出生時登記為男性,自我認同為女性之跨性別學生,依照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不得因性別認同而為差別待遇之宗旨,該跨性別學生也應有權使用女廁及住女生宿舍。在跨性別學生求學期間,依其性別認同,給予其平等尊重之學習環境,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我國目前關於變更性別登記之行政程序,尚要求須完成性別重置之外科手術證明及兩張精神科醫師證明,而學生大多係未成年,進行手術依法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大部分學生在求學期間無法變更其性別登記,若此時我們不能讓他們依其性別認同使用學校的公共空間,不啻使跨性別學生在求學期間須承受相當大的壓力,將嚴重影響其受教權。至於學校或社會屢屢會以「其他學生的安全」為由,拒絕跨性別學生按照他們的性別認同使用學校公共空間,在Grimm案之上訴法院判決中,法官說道「如果所謂的平等保護,不能使跨性別學生免於受到成人社會中經由幻想而產生的恐懼及毫無根據的偏見而帶來的傷害,這樣子的平等保護是多麼空虛」,也足使我們思考,是不是孩子們其實都很能包容及理解自己的同學只是想好好讀書的願望,反而是成年人的社會總存在許多對「性」的不理解甚至妄想?我國的性別平等教育法早已禁止基於性別認同而生的歧視,學校應該要依法保障跨性別學生的權利,並且積極與家長及社會對話,而非因為壓力而棄守「教育」的宗旨,犧牲跨性別學生受教育的權利。伴盟小編補註:Grimm 2013年開始就讀維吉尼亞州格洛斯特中學,並在2014年5月時經診斷為性別不安,同年8月,Grimm與母親向學校提供醫療診斷相關文件,故學校先同意Grimm使用護士辦公室的男廁,但Grimm很快就發現使用不同於其他同學使用的廁所,是一種隔離與汙名化,故再與學校協調,學校也同意Grimm可以使用一般的男廁,在Grimm使用男廁接近兩個月後,學校收到學生家長的抱怨,於是以Grimm的生物性別是女性為由,從此禁止Grimm使用男廁。Grimm因為學校此種歧視隔離之待遇,身心均受到極大的傷害,故於2015年6月間正式提起訴訟。
原文刊載於9月10日《蘋果新聞網》「蘋評理」即時論壇:https://reurl.cc/4mp31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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