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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平權案 5/24公布釋憲結果

[自由時報/項程鎮]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昨天表示,同性婚姻平權案將在下月廿四日下午四時公布釋憲結果;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釋憲結果贊成同性婚姻平權的機率頗高,但是否會直接宣告民法婚姻制度相關條文違憲,以及應否另訂「同志伴侶法」等專法,各自過關比率都接近五五波。

肯定同婚釋憲 伴侶盟:明確解釋伴侶專法不符釋憲意旨

針對今(24)日釋憲案,「台灣伴侶權益促進聯盟」與聲請人祁家威亦召開記者會予以回應,除對於大法官認定「限制同性結婚」違憲的結論表達肯定外,也認為大法官解釋已排除「同性伴侶法」等專法或專章,並呼籲蔡政府即早落實本次釋憲的結果、修改民法,還給多元性別族群平等的婚姻權利。

大法官宣告違憲牽動同婚修法 祁家威律師團:專法、專章都不接受

[上報/記者黃驛淵]

大法官釋憲宣告現行《民法》禁止同性結婚違憲,後續如何修法引發關注。釋憲聲請人祁家威的律師團今天明確表示,任何專法、專章形式對同志都是不平等、次等的隔離對待,他們不會接受,並勸法務部好好看清楚釋憲的意旨,別想「巧立名目」、「玩文字遊戲」。

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摘要)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摘要 (Press Release On the Same-Sex Marriage Case)

說明:本摘要係由大法官書記處依解釋文及理由書摘錄而成,僅供讀者參考,並不構成大法官解釋的一部分。

聲請案號:會台字第12674號(聲請人祁家威)、會台字第12771號(聲請人臺北市政府) 言詞辯論日期:106年3月24日 解釋公布日期:106年5月24日

同婚釋憲案言詞辯論庭紀實──對的人為什麼不能做對的事?

[報導者/葉瑜娟]

「我等這天等了41年6個月又24天…」2017年3月24日,59歲的男同性戀者祁家威完成了他17歲開始的一個夢──站上憲法法庭為全台灣的同性戀者爭取婚姻權。

「目前在醫學上同性戀是正常的人,也是對的人,婚姻是正常的事也是對的事,對的人做對的事,為什麼不可以?」祁家威在言詞辯論庭上堅定地說著。

同婚釋憲》許秀雯感人總結:婚姻的獨特 在於超越形式的東西

大法官24日上午9時召開憲法法庭就「台北市政府、祁家威聲請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邀集代理人、鑑定人討論《民法》是否允許同性婚姻、不允許是否違憲等重大議題。聲請人祈家威代理人許秀雯律師於最後陳述階段表示,婚姻的獨特,不是在於形式上的一男一女,而是一些超越形式的元素。

公庫:獨立在線/祁家威提釋憲申請 同志團體籲司法還同志人權

今(24)日,行憲紀念日前夕,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與婚姻平權律師團來到司法院前針對「祁家威同性婚姻釋憲申請案」召開記者會,再度高聲齊呼婚姻平權,盼大法官能忠誠守護憲法對人權的承諾,受理此釋憲申聲請案,協助被剝奪結婚自由的台灣同志,並期待大法官能藉此矯正我國民法對於同志的「制度性歧視」,彌補長期比來政府失職與立法怠惰的人權侵害,並還給公民平等的婚姻權益。

婚姻平權法遭阻 同志團體要求釋憲

[記者張勵德/蘋果即時/2014-12-24]

周一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審議攸關同志婚姻權的《婚姻平權法案》,但遭到立委阻撓及行政部門反對而無法繼續審議。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上午與台灣第一位公開出櫃的男同志祁家威,在律師團陪同下前往司法院,要求大法官會議確認現行法令禁止同志結婚是否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