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盟評論:睽違8年的泰國國會議員與總理選舉在上周末(24日)落幕,其中最令LGBT社群振奮的是泰國選出第一位跨性別、雙性戀的國會議員Tanwarin Sukkhapisit。
Tanwarin Sukkhapisit在從政前是泰國著名電影導演、製作人,曾製作多部與同志議題相關的電影,她表示之前一部同志題材的作品(Insects in the Backyard)被禁播,理由是違反公序良俗,也因此促使她想進入體制內進行改革。未來進入國會後,想修改泰國民法,讓同婚法制化,為LGBT社群爭取權益。
伴盟評論:睽違8年的泰國國會議員與總理選舉在上周末(24日)落幕,其中最令LGBT社群振奮的是泰國選出第一位跨性別、雙性戀的國會議員Tanwarin Sukkhapisit。
Tanwarin Sukkhapisit在從政前是泰國著名電影導演、製作人,曾製作多部與同志議題相關的電影,她表示之前一部同志題材的作品(Insects in the Backyard)被禁播,理由是違反公序良俗,也因此促使她想進入體制內進行改革。未來進入國會後,想修改泰國民法,讓同婚法制化,為LGBT社群爭取權益。
摘:凱俐說,很多跨國同志伴侶要留在台灣,若不是最頂尖、最優秀專業是不能留下來,好像台灣只願意「招收」很厲害的同志伴侶,若妳「不小心」認識異國伴侶,記得一定要找很厲害的,「但愛情不是妳一定要跟哪個階級」,如果只有醫生、律師身分就沒問題,這非常不公平。
伴侶盟祕書長簡至潔說,大法官釋憲真諦是婚姻自由,要不要結婚及與何人結婚沒有限制,但很遺憾這次同婚專法沒有配套,如果跨國同婚要成立,要依照各該國法令,但全世界只有26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跨國同婚是婚姻自由也是基本人權,很多跨國伴侶是長期生活在台灣,重點不該是他們的國家承不承認,而是他們生存居住的國家台灣承認。
伴侶盟聚集了一群跨國同志伴侶,希望能透過分享他/她們的故事,來讓社會更理解跨國同志伴侶的處境。
伴盟評論:歷經2年多的訴訟,台灣籍男性G先生(在日媒的化名)22日在律師的陪同下出面證實,日本政府已撤銷其強制離境令,並由日本外務省核發「特別居留許可」,G先生終於不用被迫與相守25年的日籍同性伴侶分離,也能展開相對穩定的工作與生活。
根據日本往例,如果跨國伴侶是異性戀,即使是非法居留,只要結婚或是認定有事實婚(沒有婚姻登記)的話,多半都可以取得特別居留許可,然而G先生的案子卻拖了兩年多才成功取得居留權。
雖然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表示,本案並非因為主張同性伴侶權利而核發居留許可,而是「考量當事人的居留狀況與生活態度等為綜合考量」而同意核發。但其律師團認為,「如果是同志伴侶關係以外的理由而許可的話,那應該在提告前就該通過了,我們想不到還有其他理由。」
伴侶盟 許秀雯 律師 受G先生律師團邀請,於本案審理過程中先後出具了兩份法律意見書提交給日本法院參考。 許律師的法律意見書援引國際人權法案例與國際發展趨勢指出,即使日本尚未通過同婚,但若在本案情形驅逐G先生將構成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與違憲的性傾向歧視,因此建請日本政府及法院應該考慮允許其合法居留在日本。 (註:G先生律師團曾希望能讓許律師以專家鑑定人身分到日本出庭,不過最後日本法院拒絕G先生律師團所提專家鑑定人出庭進行口頭陳述的聲請。)
這是日本政府首次對外籍同性伴侶核發居留許可的案例,這個行政先例可望為往後日本同志權益打開更寬廣的改革契機。
伴盟評論:我們知道台北市政府有許多同仁一直為性別平等與多元共融的理念而努力,但報導中柯市長的說法完全暴露了他不了解性別平等與多元共融的真正意義。令人遺憾與擔憂!
柯市長對同婚議題的投票說法,無論這個「我」講的是不是就是他本人,從報導的語意脈絡來看,都很糟糕:這個「我」(反同婚者)雖然反同婚,但是有著值得讚賞的寬容,寬容到允許同志遊行的發生?!
要知道,台北的同志遊行已經持續舉辦16年了(早於柯市長當市長很久!),且是民間依法申請、自發性舉辦的,這需要「誰」的「容忍」嗎?舉這種例子來說明自由,正好構成對「自由」的絕大反諷!
(摘)柯文哲舉例,台北同志大遊行有12.5萬人參加,「但要知道,同志題目在這次公投沒過,是被reject(拒絕)的。」他指出,台北市是個高度容忍的城市,「我投票反對你,但我允許12.5萬人上街遊行」,因為自由的基礎是容忍,有自由的靈魂才有辦法創新。
補充:原始談話影片,請參下述連結
(這段談話是用中文說的)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323/1538316/
伴盟評論:[摘]目前人在尼加拉瓜受訓的女軍官王翊,在臉書上以「沒有人是局外人系列之十三」公開同性戀者身分,並力挺總統蔡英文捍衛主權,強調自己身為一個勇敢的中華民國軍人,對於「國籍」表態是責無旁貸的,「在我心目中從來沒有台獨議題,因為自我有記憶以來,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看見跨國同志伴侶]
上個月,大家盼望已久的同婚專法草案終於在行政院拍板定案後,伴侶盟接到許多來訊與電話,著急詢問:「有沒有關於我們的保障?」
這群人是院版草案沒有處理到的跨國同志伴侶,絕大多數其中ㄧ方是台灣人,而另一方是外國人。
他/她們在一起的日子,常常戰戰兢兢地,「工作簽、學生簽、觀光簽」這些字詞頻繁地出現在對話裡,「該用什麼方式才能留在台灣,與你/妳自由地相愛呢?」
伴侶盟聚集了一群跨國同志伴侶,希望能透過分享他/她們的故事,來讓社會更理解跨國同志伴侶的處境。
【伴侶盟跨性別權益小教室】:智利於去年11月通過性別承認法(The Gender Identity Law),允許年滿18歲的跨性別,得依照自己的意願,合法變更官方文件上的性別,而14到18歲者,則需要經過父母或監護人同意。值得注意的是,依據智利新法換證不要求進行手術,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我們認為這是一個比較好也比較合乎國際人權趨勢的作法。
伴盟評論:(摘)許秀雯直言,訴訟到後來已經不僅僅攸關同性的權益,而是公投法本身出現了大漏洞。試想,如果今天公投不是針對同性戀,而是針對社會中其他的少數群體,他可以是任何人,只要優勢群體提案,就可以決定他們的命運。
「今天第一波被犧牲的是同志,未來任何的少數群體都可以變成被欺負的對象,」她說。「今天此例一開,如果有一天,有人要對外籍配偶下手,或者有意剝奪身心障礙者的權益,也無計可施;一個公投的提案內容就算是違憲違法,都不會被挑戰,投完就是通過了,沒有人有辦法把它阻擋下來。」
伴盟評論:「通婚」在很大程度上可說是一種跨越國界與族群差異,建立緊密連結的實質外交,鄭市長此行也是在做實質外交,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