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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以上,平權未滿

文|潘天慶律師(伴盟常務理事)、許秀雯律師(伴盟律師團召集人)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俗稱同婚專法)已於2019年5月24日上路施行,將於2021年5月23日屆滿兩年,故明年5月24日後,同婚專法便擺脫公投綁兩年不得修正的桎梏,該法內尚有不平等的條文,可望透過專法修正,或直接回歸《民法》來保障同志家庭享有與異性戀家庭平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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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進展 婚姻平權 跨國同婚

跨國同婚最新進展

今日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中, #賴香伶 委員質詢司法院有關跨國同婚的進度,司法院民事廳廳長李國增表示:司法院已經完成初稿,目前在徵詢法務部、內政部、外交部、陸委會相關部會的意見。
 
雖然草案內容仍舊保密到家,但司法院至少承諾:「會保護一方為台灣人的跨國同婚。」
 
目前立法院有兩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草案,一個是高嘉瑜委員提案,一個是時力黨團提案,兩個提案都有保障其中一方是台灣人的跨國同婚,但也沒有排除兩個長期居留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結婚自由。
 
伴盟與 #跨同盟 的夥伴會持續關注後續發展,讓所有生活在台灣這塊土地上的人,結婚自由與平等權都能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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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論述 跨國同婚

成人之美!我們一起來成全跨國同婚吧!

在1967年終結美國黑白通婚禁令的人權律師Bernard Cohen於日前(10/12)逝世,他代理Richard Loving及Mildred Loving這對跨種族通婚的夫妻,成功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勝訴,推翻維吉尼亞州的禁止異族通婚法(Racial Integrity Act of 1924)。2015年,當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Obergefell v. Hodges案宣告全美同性婚姻合法,Loving v. Virginia 案也被引為先例。 Cohen受訪時表示,這兩個相隔近五十年的案件,基礎理念相同,「這道理很簡單,就是『結婚的權利是受憲法保障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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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議題 跨國同婚

台灣更平權 25性別團體前進立院 拜會新國會談修法

伴盟評論:

在太平的日子裡,配偶欄有沒有填上對方的名字可能不是很重要;但是對跨國同志伴侶來說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
「簽證到期日」是安排生活的重要依據,能不能拿到下一個簽證關係著兩個人能為往後的日子預想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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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 跨國同婚

【圍爐沒「伴」、成家無「法」——跨國同婚盼實現】記者會  

過年前夕,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在1月21日,協同跨國同婚平權聯盟(跨同盟),於台灣國家婦女館召開「圍爐沒『伴』、成家無『法』——跨國同婚盼實現」記者會,期許連任的蔡總統與留任的蘇院長,全面開放跨國同婚。現場多位尚未能結婚的跨國同志伴侶當事人出席,表達在過年期間無法團圓的辛酸與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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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議題 跨國同婚

同志跨國婚姻是否合法化 官員︰司法院研議中

伴盟評論:

行政院官員表示:政府不反對跨國同婚!

這幾個月伴侶盟的夥伴協同 臺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 拜訪了行政院、司法院、法務部等相關單位,擔任行政院性平會委員的 許秀雯 律師 也持續提案請政府不要放棄跨國同志伴侶。這幾個月的訊息往來,我們了解政府並沒有反對跨國同婚,內部也仍持續協調解決方案,很高興有官員願意公開表達支持跨國同婚的態度,期盼司法院盡快有所行動。

#有上百對跨國同志伴侶引頸盼望早日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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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 跨國同婚

簡至潔、許秀雯/同婚過關後,仍不知何處是盡頭——跨國同婚何解?

跨國同婚怎樣圓滿解套?

引自 許秀雯 律師

世界上已經有27個國家通過同婚了,那別人是怎麼做呢?
難道他們的同志公民也都只能跟來自同婚合法的國家的人民結婚嗎? 當然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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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訴訟 跨國同婚

澳門男同志棄百萬年薪來台,卻無法與丈夫「合法」結婚!同婚上路4個月登記仍遭拒 將開啟司法戰

【同志遊行走黃線,齊爭跨國同婚權】

今年同志遊行伴侶盟和跨國同婚平權聯盟將帶領黃色頭車,用各國語言聲援跨國婚姻權,邀請大家和我們一起走。

跟著伴盟一起走 👉https://forms.gle/2nCuBAxezmSh4XxE6